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内部督查,以及文电、会务、档案、印章、机要、保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交易场所日常维护;负责办公家具等一般设备、文体器具等专用设备以及图书资料等其它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劳资人事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信访稳定等工作。
(二)财务科。负责编报本单位预算、决算;负责交易保证金管理;负责经费使用管理;负责资产账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定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等工作。
(三)信息科。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管理和维护,以及在线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的对接、维护;负责信息化设备等实物资产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安全、门户网站管理、信息化知识培训等。
(四)交易协调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贯彻等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受理与分配项目;负责统筹协调交易场所的预约服务;负责牵头建立健全交易制度与流程;负责统筹协调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及督办落实;负责牵头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以及交易主体信息库的建设;负责牵头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统计分析评价各类交易数据,并定期发布等;负责对各县(市)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业务指导。
(五)交易见证科。负责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对进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的协调配合工作,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协调配合各业务科室记录、见证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及时报告交易现场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协调配合各业务科室进行评审专家抽取;负责集中监控、开评标现场的服务工作;负责交易活动录音、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六)工程建设交易科。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等交易活动的组织与服务;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业务的记录、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七)政府采购交易科(医药医疗用品交易科)。承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类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以及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及医用耗材的采购与服务工作;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医药医疗用品交易业务的记录、整理、保存和归档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医药医疗用品交易等有关项目异议、投诉的协调事宜等。
(八)国土和产权交易科。负责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以及国有、集体等产权的交易组织与服务;负责其他新进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组织与服务;负责国有土地、矿产资源出让,产权转让和其他新进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记录、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