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招标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拷贝开评标音视频资料的通知
关于督促招标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拷贝开评标录音录像资料的通知
各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
为促进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切实履行交易资料保存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资料保存规定,2024年6月24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开评标录音录像拷贝工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在评标结束后及时拷贝项目开评标录音录像。
目前市中心对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6月13日期间开评标的项目进行统计,发现仍有187个项目尚未拷贝,涉及代理机构56家。请尚未拷贝项目开评标录音录像资料的相关主体,尽快到市中心交易见证科进行拷贝工作。逾期未拷贝者,市中心将持续不定期通报。
特此通知。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6日
附件:第一批次(2025年1月2日-2025年6月13日)尚未拷贝开评标录音录像资料的项目及代理机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