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6—03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清障救援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3月9日、《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信息:
原公告及文件内容:
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救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2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2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救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
1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20日8时30分 |
15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 |
16 | 磋商时间 | 2026年3月20日8时30分 |
六、评定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商务 部分 (45分) | 企业服务 保障能力 | (1)配备3辆及以上小型拖车的得1分; (2)配备中型拖车的得1分; (3)配备大型拖车的得1分; (4)配备100吨吊车的得1分; (5)配备200吨吊车的得1分; (6)所有救援车辆均喷涂清障救援车身颜色(黄色或白色),并安装警示灯的,得3分。 注:1.小型拖车指总质量≤5吨的轻型拖车;中型拖车指总质量7-19.5吨(含19.5吨)拖车;大型拖车指总质量>19.5吨(不含19.5吨)拖车。 2.救援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 3.上述配备车辆须提供行车证扫描件及车辆图片。 | 8 |
现更正为:
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救援相关的项目(如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3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3号机。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iaozuo.gov.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3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3号机。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2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救援相关的项目(如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
1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24日8时30分 |
15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3号机 |
16 | 磋商时间 | 2026年3月24日8时30分 |
六、评定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商务 部分 (45分) | 企业服务 保障能力 | (2)配备中型拖车的得1分; (3)配备大型拖车的得1分; (4)配备中型吊车的得1分; (5)配备大型吊车的得1分; (6)所有救援车辆(不含倒货车)均喷涂清障救援车身颜色(黄色或白色),并安装警示灯的,得3分。 注:1.小型拖车指车辆行驶证所标总质量≤5000kg的专项作业车;中型拖车指车辆行驶证所标总质量7000kg-19500kg(含19500kg)的专项作业车;大型拖车指车辆行驶证所标总质量>19500kg(不含19500kg)的专项作业车。 2.中型吊车指车辆行驶证所标总质量40000kg(含40000kg)-50000kg(不含50000kg)的专项作业车;大型吊车指车辆行驶证所标总质量>50000kg(不含50000kg)的专项作业车。 3.救援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 4.上述配备车辆须提供行车证扫描件及车辆图片。 | 8 |
更正日期:2026年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栏里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贲先生
联系电话:0391-2995131
地 址: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14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91-2161173 13203903070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定和街道塔南路嘉隆国际小区南配楼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391-2161173 13203903070
五、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391-2995212
河南新时代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391-2995511
发布人: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