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经开中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武陟县幸福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武陟经开区东区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508-410823-04-01-172276)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陟经开区东区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一期)
二、招标编号:武经开招投标【2025】002号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Z2025-026号
三、一标段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6.3“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现变更为:“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2、原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招标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现变更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10名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通过票决法(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前不组织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对中标候选人核查内容和方式: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注明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询、网络查询、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核查方式,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
3、原招标文件第32页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现变更为:“评标方法及产生入围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设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③当10<F时,按照择优原则,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10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布顺序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由小到大排列。评标委员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以及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评审结论中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四、二标段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6.3“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现变更为:“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2、原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招标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现变更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10名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通过票决法(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前不组织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对中标候选人核查内容和方式: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注明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询、网络查询、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核查方式,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
3、原招标文件第63页 “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所有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技术及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现变更为:“评标方法及产生入围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设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③当10<F时,按照择优原则,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10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布顺序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 由小到大排列。评标委员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以及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评审结论中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五、三标段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现变更为:“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2、原招标文件第16页“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现变更为:“7.1.1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10名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通过票决法(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7.1.2定标前不组织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质询。对中标候选人核查内容和方式: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注明的核查内容和方法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询、网络查询、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核查方式,中标候选人应积极配合。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
3、原招标文件第19页《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评标方法及产生入围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设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③当10<F时,按照择优原则,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10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布顺序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 位(除校验码外) 由小到大排列。评标委员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以及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评审结论中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六、特别说明:
1、具体定标办法作为附件编入各标段新的招标文件中,各投标人须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在“答疑澄清文件”栏里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陟县幸福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雪君
电 话:0391-7611058
地 址:武陟县龙泉街道创业路369号三楼312室
代理机构:武陟县经开中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银萍
电 话:13253873283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泉街道工业路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区9号楼综合楼一楼东户110室
八、监督部门
武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志轩
电话:134628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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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