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
受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出让人)委托,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承办人)承办我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1.项目受理
1.1出让人携带土地挂牌出让方案,资料如下:出让宗地方案报批表、出让宗地界址图、勘测定界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土地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到中心土地与矿产交易科办理交易项目登记。
1.2土地与矿产交易科负责对土地挂牌交易项目资料进行齐全性初审,初审后传递给科室负责人进行资料合规性复审,并分配给项目负责人。
2.现场踏勘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基本情况。
3.编制文件
项目负责人收到出让方案2个工作日内,根据宗地资料到实地踏勘后,制作出让公告及出让须知文件。公告内包含土地出让信息(土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起挂价、竞买等保证金等),挂牌申购起止时间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4.信息发布
4.1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文件须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以及出让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4.2在本地报刊发布出让公告的同时,需在交易中心网站、出让人官方网站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予以公布。
5.竞买资格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焦作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zyjy.jzgtzy.gov.cn,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5.1办理数字证书。
参与焦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办理数字证书才能进行竞买。数字证书(USBkey)的办理,请按照《焦作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焦作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在网挂系统资料下载栏中。
5.2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挂牌竞买,应当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按网挂系统生成的竞买号和随机保证金缴纳账号,按期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申请人在交付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保证金缴纳账号,网挂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缴纳信息时,仅以此保证金缴纳账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足额到帐之后,赋予与此保证金缴纳账号相对应的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并向竞买申请人发送竞买资格确认书。
5.3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或请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协助进行。
6.网上挂牌交易
6.1报价规则
6.1.1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6.1.2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6.1.3竞买人通过网挂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1.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6.1.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1.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1.7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6.2网上挂牌报价
6.2.1网挂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6.2.2经网挂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6.2.3网挂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6.2.4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6.3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由网挂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网挂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6.3.1网挂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6.3.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6.3.3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6.3.4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设有底价时),并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挂系统显示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设有底价时)。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设有底价时),挂牌不成交。
6.4网上限时竞价
6.4.1挂牌期限届满后,竞买人应当在5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挂系统,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6.4.2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当前最高报价为竞价的起始价,经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6.4.3网上限时竞价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的任一时刻产生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产生该报价的时刻起重新开始5分钟倒计时,每次5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进行三次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5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挂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网上限时竞价的最高报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6.4.4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但最高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7.签订《成交确认书》
7.1网挂系统向竞得人发送《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2日内从网挂系统上在线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
7.2竞得人应在《网上竞得证明》约定的期限内,向网上挂牌出让承办人提交《网上竞得证明》和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承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核实无误并确定竞得人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的相关规定的,承办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8.出让结果公布
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在中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出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出让人官方网站、国土资源有形市场的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布。
9.保证金退还
9.1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9.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办理转款手续,即刻转入财政专款账户。
10.档案移交
交易完成后,承办人将网上挂牌出让资料整理归档,移交给出让人(中心另存档一份)。